两位先生外出办事,下了车,再打了十几公里的出租车,司机却连连闯红灯。一位先生问,你们这么开车不怕开罚单吗?驾驶员说,没有事,我拍了照,在交警的朋友会把我电脑里的记录删掉,不会受罚。两位先生极为不满,说他儿子也开车,但因没有这样的交警朋友,前几个月照单罚了800元,说这些时情绪十分激动。
交通违法,被电子眼摄像,可以消去记录,免去处罚,这几乎不是秘密。好几个朋友也说过同样的事,两年一次的车子验审以前,总能找到朋友,或者朋友的朋友,让大权在握的交警帮他们解决问题,免交数百元,或数千元的罚款。
车辆违法,根据《交通处罚条例》的规定予以处罚,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。可因了有没有交警朋友,让这处罚变成弹性十足,在这一收一放之间,执法显失公正。稍有脸面的,自然不会受到处罚,长期从事交通工作的出租车司机也早已打好了交道,有专门的路径为他们撤消记录。于是,“电子眼”成了普通老百姓的专项罚款通道。老百姓岂能不叫怨?
以前,曾对“暗中执法”、“以罚代管”有所争议,有些司机对什么时候违反了交通规则不清楚,认为存在“执法陷井”。但笔者认为,这毕竟是对交警部门工作方法上的争议,不涉及对违法个体处罚公平性的问题。但同样的被摄像,处罚或不处罚,而每天违法事件这么多,涉及到那么多的司机,执法的公正性怎不受到挑战?
长期从事出租车运输的司机,既然能开辟出删除电脑记录的捷径。那么,咱们也可想而知,在这开辟捷径的过程中,这权力运行的过程中,该存在着多大的猫腻?而这猫腻的背后,又有多少腐败在滋长?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力?
或许,这只是个别交警所为,或许,我们这儿的交警没有这种现象。其实,政府形象,很多时候都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,只有公平、公正,才能赢得大众的称许,如果任凭这些现象蔓延,那所谓的作风建设只是纸上谈兵。